桂林光伏产业在困难中迎来新的机遇
6月10日上午11时许,兴安县光伏产业园内的桂林凯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凯创公司”)迎来3个从北京来的专家,他们分别是全国三农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李树丰、国际贸促会展览局局长刘晓东、全国三农事业发展中心专家组成员郭兴鹏,他们是前来考察调研和帮助桂林的光伏产业发展的。
凯创公司总经理郭新华向3位专家介绍了公司目前的困难,并详细介绍了公司生产及自主研发的太阳能水泵、太阳能杀虫灯、太阳能路灯等光伏应用产品的推广情况。
李树丰在考察了解到“广西光伏在桂林,桂林光伏在兴安”的现状和凯创公司的情况后,当即表示:“我们决定在凯创公司挂牌"全国三农事业桂林发展中心",全力将凯创公司的光伏应用产品推向国内市场特别是全国的农村市场。”
“中阿博览会即将在我国宁夏举行,我们决定为凯创公司留出专门展位,全力向阿拉伯国家推荐凯创公司的光伏应用产品。”考察后,刘晓东认为凯创公司的光伏产品值得推广和应用,遂当场拍板,推动该公司产品打入阿拉伯地区。郭兴鹏试用了凯创的光伏应用产品,详细了解到这些产品的科技含量及实用价值后说:“凯创能公司要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只要将原生产出口太阳电池板的生产线,部分转向生产适合在国内外新兴市场推广的光伏应用产品,就有希望走出目前的困境!”
去年,兴安的光伏产业因受美国发动对华“双反”本已举步维艰,如今又遭欧盟“双反”的重击,不啻于雪上加霜。但是,兴安的光伏企业也因此痛定思痛,纷纷行动起来开发新的光伏应用产品,并积极开拓国内及新兴国家的光伏产品市场,在困难中又迎来了新的机遇。
这3位专家是经桂林市委政策研究室及桂林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相关领导穿针引线请过来的,他们的到来就是为桂林光伏产业发展支招,帮助和引导桂林的光伏产业尽快走出以前主要生产太阳能电池板出口欧美市场的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开发新兴应用产品,全力开拓国内及国外新兴市场,以重振桂林的光伏产业。
桂林光伏产业正在积极重组
6月8日,这些企业的法人代表及老板都坚决反对欧盟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贸易壁垒,坚定支持中国对此所采取的反制措施,并表示将采取果断措施,对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进行调整重组。为尽快走出困境,大家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战略准备。
其公司因从办厂时就定位于光伏应用产品,所以美欧的两次“双反”并没有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反而因大量太阳能电池板出口受阻价格大跌而大幅度降低了成本,使该公司产品现在的价格大降,更适合大众化消费。他说:“目前,我公司正在抓住机遇重新组合,并加大投入重新建设了两条生产线,并自主开发出能实现365天供电的太阳能路灯等光伏应用产品。”
该企业主要是为国内其他出口光伏产品的企业进行来料加工,因上游企业产品出口受阻而受到连累。好在该企业及时对生产方向进行调整,加上所生产的产品都是根据定单进行来料加工,所以企业并没有积压原料和产品,这是不幸中的万幸。该公司也在进行重组,正在转向太阳能电站等应用产品生产上来。目前,公司的最大困难是生产资金的筹集。
凯创公司在积极开发光伏应用产品的同时,目前正与当地房地产公司合作,积极开发光伏发电与高层建筑一体化集中供热制冷系统及绿色建筑经济示范小区建设。
积极开拓新市场谋出路
国内各地今年都在以落实新一轮光伏应用扶持政策为契机,以金太阳示范工程、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等国家分布式应用项目为渠道,结合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太阳能示范村创建,全面推进光伏应用;正在牵头组织制定一项主题为“光伏下乡”的计划,旨在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大规模进入农村市场,搭乘未来城镇化建设的“顺风车”。
我国姗姗来迟的光伏新政终于给黑暗中的光伏企业带来希望。因此,美欧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贸易战,或产生倒逼效应,逼迫国内光伏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科技创新,提升行业竞争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7日在河北省考察时,专程到光伏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他寄语光伏企业要在困难中前进,在挫折中成熟,依靠国内市场重振中国光伏产业。这给他们鼓励很大,也因此增强了积极开拓新市场谋出路的信心。
建在兴安的中国桂林尚科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光伏巨头之一的吉阳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之一。6月9日我们呼吁中国的光伏企业与政府一道,坚决反击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政策,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他说,光伏产业作为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和大力扶持。去年7月以来,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时度势,密集出台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一系列配套举措,以及多项扶持光伏产业的政策,我们倍感鼓舞。面对突如其来的光伏行业“寒冬”,我们已制定了求生存、寻发展的策略,正在大力开发新一代电池生产技术和生产线设备。
5月24日,国务院批转《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今年准备力推的年度重点改革中,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同时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开展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国务院文件显示,煤炭资源税从价征收已经正式提上议事日程,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有望在年内推出。
时机已成熟
2011年11月,资源税调整在全国实行,油气资源税从计量改为计价征收,按5%的税率征收。煤炭延续从量计征的方式,只是略微提高了征收标准。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从量计征不符合行业稀缺性特点,现在的税率是很早以前制定的,煤价已经涨了许多,税收对于资源开采使用、环境保护等几乎没有起到调节作用,从价计征也是国际上的大趋势。
之后,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呼声就一直没有停止,煤炭资源省份一直希望争取先行试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关于税率的争议也一直存在。
2012年两会期间,就有包括贵州、山西等煤炭资源省份在内的人大代表提出,尽快实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随后,财政部还召集专家对此提交议案的代表给出说明。去年陆续有消息称,山西和新疆等省份已经做好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准备,并在积极争取先行试点。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煤炭行业分析师李廷表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是必须要推行的,相比前几年煤价上涨的时候来讲,现在时机相对较好,有助于实现平稳改革。
“对煤炭以从价计征方式征收资源税,会对终端价格产生上涨的压力,不同的是,在煤炭市场紧张的时候会马上跟着涨,但市场不好时不见得会跟涨,现在正是煤炭市场不好的时候。”林伯强说。
煤企负担不会明显上升
按照目前从量计征的方式,炼焦煤需缴纳资源税8元∕吨,动力煤的税额标准根据省份的不同略有差异,2—4元∕吨,这大约相当于坑口煤价的1%。
此前有报道称,拟议中的煤炭资源税率初步定在2%—5%之间,各省可在该区间内自行选择最终征收率。
“我认为税率在3%—5%比较合适,如果最低限为2%,则完全不能体现出从价计征的调节作用。”李廷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先福军测算,按照现在税务部门掌握的煤炭开发量,煤炭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后,一旦按照2%的税率,新疆每年煤炭资源税收入,还不及新疆目前煤炭(不含焦煤)资源税每吨3元的从量计征收入。
有煤炭企业内部人士表示,以本期环渤海动力煤平均价格610元为例,按照税率3%为前提计算,煤炭企业开采一吨煤需要交纳18.3元的资源税,只此一项税负便提升了近4.6倍,而且还是按照动力煤从量计征最高4元/吨来比较的。当前,煤炭行业面临显著的供过于求压力,如此高的税费成本煤炭企业难以承受。
对此,李廷表示,正是考虑到目前煤炭行业的现状,《通知》明确指出要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如目前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都征收的8—23元/吨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如果在资源税改革的同时取消全部价格调节基金,则煤炭企业的总体负担并不会明显上升。
“目前国内的情况在于,资源方面的收费项目繁多,地方政府出于增收的目的推资源税,却不愿意清理收费。实际中,税和费的征收部门不同,管理也不够规范。” 一位煤炭行业人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