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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企业突围新路径:海外设厂转移产能避管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5  浏览次数:522
核心提示: 关于美国对华光伏企业双反仲裁沸沸扬扬的讨论未歇,六家中国光伏企业又被列入欧盟反倾销应诉名单,中国光伏企业正面临欧美的双
      关于美国对华光伏企业“双反”仲裁沸沸扬扬的讨论未歇,六家中国光伏企业又被列入欧盟反倾销应诉名单,中国光伏企业正面临欧美的“双面夹击”。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1月初公布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最终结果,如果维持裁定不低于30%的反倾销税率,中国光伏出口美国的大门将最终关闭,这一终裁结果走向也将很可能影响欧盟双反的最终结果。

在似乎举步维艰的困境中,10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最新批复的15个海外投资项目,涉及能源、金融、通讯、基建等领域。其中包括三个光伏海外直接投资项目,俨然为中国光伏企业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新路。

以此次获批的聚能硅业有限公司增资聚能(卢森堡)有限公司并在意大利和希腊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为例,聚能硅业与希腊方面签订协议,确定在希腊建造全欧洲最大的太阳能发电站群。据测算,此项目可给聚能硅业带来7200万欧元的年收入,协议期25年,共可收益18亿欧元。

除了加大对国内市场和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直接投资无疑是规避贸易壁垒、转移消化大量产能的一条重要途径。

目前,缺乏核心技术、仅能赚取加工费是我国光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而产品主要出口海外市场的现状则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陷入被动。

“‘双反’事件表明,缺乏核心技术、内部市场的发展模式必将使企业陷入困境无法自拔。”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萧函指出,欧美“双反”中国光伏产品符合欧美的核心利益,无论是出于政治因素,还是基于贸易保护主义,欧美所作所为皆“有章可循”。“中国光伏产业长期存在市场在外、技术在外的问题,大大制约了光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进行海外直接投资将给光伏企业提供进一步渗透海外市场的机会,在当地设厂无疑将能使企业掌握更多实地市场信息,铺设自有销售渠道,有效地化被动为主动。

另一方面,新路并不意味着坦途,光伏企业“走出去”容易,想要“走得好”却并不容易。此前各行业的众多企业在海外投资、并购遭遇失败的案例值得警醒。

有分析人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在鼓励光伏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应提供更多配套的扶持政策。

“一是许多企业缺少对外投资经验,二是企业对当地经济、政治环境缺乏了解,这两点都需要国家驻外部门给予配合,政府在当地的使馆应当尽好‘向导’之职。”上述分析人士说。

此前,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强调,将光伏组件产能转移到海外,直接投资光伏电站,将成为中国光伏业应对欧美反倾销制裁和消化过剩产能的“一箭双雕”之策。

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境内或境外投资,无论出口还是内销,中国光伏产业升级都是眼下最迫切的任务。

“虽然发改委此次审批表面上是对国内光伏企业的巨大利好消息,有利于促进其开拓国际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实力。但实际上,此举仍属于‘治标不治本’的措施。”萧函指出,在国内光伏市场蕴藏量未能得到有效释放前,光伏企业经营状况想要有实质性转变“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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