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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出并网光伏电站性能与质量评估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0  浏览次数:411
核心提示: 2014年12月5日,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今日发布国家认监委已接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交的《并网光伏电站性能监测与质量评估

    2014年12月5日,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今日发布国家认监委已接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交的《并网光伏电站性能监测与质量评估技术规范》的备案申请,已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4年12月22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国家认监委科技标准部。

  为配合《关于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认证联〔2014〕10号)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及时跟踪和解决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共同组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技术委员会。该技术委员会是为发展和完善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制度提供技术支持的技术组织。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和委员,由国家认监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后发布文件任命。

  光伏产品检测认证技术委员会将协助管理部门确定光伏产品认证实施机构的技术能力要求、实施检测认证的光伏产品范围、认证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审议认证机构制定的认证实施规则,研究解决光伏产品应用和检测认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收集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有关信息,对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及采信工作提出建议。

  在国家认监委和国家能源局的共同组织和指导下,光伏产品检测认证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领导技术委员会履行职责、召集技术委员会会议、组织协调秘书处相关工作;秘书处开展技术委员会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并负责信息通报。根据国家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制度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检测认证工作实施实践和产业技术能力发展整体情况,技术委员会各成员均可向秘书处就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提出建议。

  据悉,为保证独立性、公平性对于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实施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技术委员会在审议时,原则上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必须取得技术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认为审查通过,否则应组织二审。如二审仍不通过,由技术委员会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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