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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申报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4  浏览次数:375
核心提示: 光伏产业正在回暖,政策又迎重大利好。浙江省能源局透露,纳入国家资金补助范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全电量补贴的政策,
       光伏产业正在回暖,政策又迎重大利好。浙江省能源局透露,纳入国家资金补助范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全电量补贴的政策,该政策已于今年9月开始实施,电价补贴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补助期限为20年。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本地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将无需进行审批,而只要在市级发改委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即可。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后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备案文件的重要事项,包括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一旦擅自变更,项目备案文件自动失效。不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有效期为两年,若自备案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项目备案文件也会自动失效,而且不能享受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

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部署,浙江省2013-201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园区近期开始申报,事实上第一批审批工作已经结束,现在启动的是第二批申报工作。就本次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园区的申报,浙江省能源局明确指出,申报项目必须具备相对大的规模,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和园区优先;屋顶需要全部落实,即全部签署协议;首次参加的项目由地方发改委严格审查;项目需8个月内建成;相关政府政策不得歧视分布式项目的推广应用;所使用的光伏产品技术先进;申报项目所在地的电力部门支持分布式项目并网等。据悉,最近杭州市多个园区正在积极开展组织当地企业开展光伏应用,多个园区项目已经在加紧准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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